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校企合作办学,促进产教融合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现对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进行考核。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与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职院教〔2025〕8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专业办学行为,深化育人方式,创新合作模式,提高合作成效,实现专业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范围
二级学院所开展的校企合作相关工作
三、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二级学院自评和学院考评两个阶段,根据考核内容获取相应分值,从而计算得分。
(一)二级学院自评
时间:2026年3月16日—2026年3月31日
各二级学院按照考核内容收集、整理原始材料,结合考核标准进行自评。
(二)学院考评
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8日
由教务处组织考核组对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确定考评结果。
四、考核内容
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校企合作单位数量及质量、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服务社会等方面,具体指标请参考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
五、材料提交
1.二级学院在完成书面总结与汇报材料后,于2026年3月31日之前将自评表纸质版(需签字盖章)交到行政楼310叶佳佳处。支撑材料只需交pdf版,发至邮箱563965889@qq.com。文件命名为xx学院校企合作支撑材料。
2.2026年校企合作工作计划表。电子版发至邮箱563965889@qq.com。
教务处
2026年3月16日
附件: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考核指标体系
项 目 |
考核内容 |
主要观测点 |
评分标准 |
备注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合作 单位 (15分) |
合作单位提供 的岗位实习数 大于学生岗位 实习人数 (10) |
二级学院申报的当年岗位实习合作企业所提 供的岗位数与应实习人数 |
所提供岗位数大于或等于应实习人数得满分; 所提供岗位数达应实习人数的80%及以上得5 分、达90%及以上得7分;低于80%不得分 |
|
|
|
合作新增数 (5) |
本年度有新增校企合作单位 |
二级学院本年度新增校企合作单位3家 以上得满分;1家得1分;未新增不得分 |
|
|
|
二、合作 质量 (45分) |
专业建设 (5) |
本年度校企共同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二级学院校企共同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覆 盖的得满分,未达到的不得分;非全部修订 时,该年度需有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的新闻或 会议记录,1次得1分 |
|
|
|
课程建设 (5) |
本年度校企合作课程开发 |
二级学院有当年研讨课程体系的会议记录、纪 要及会议材料,能体现行业企业需求,本年 度召开2次以上会议的得满分,本年度召开 1次会议的得1分,没召开的不得分 |
|
|
|
教材开发 (5) |
校企“双元”合作开发教材 |
二级学院校企共同开发教材1种以上得满分,没有不得分(多个二级学院合作开发的主编所在部门为满分、副主编得2分、参编得1分,不累计) |
|
|
|
|
企业兼职教师 (5) |
企业专家、技术人员承担教学、讲座等情况(任专业带头人,担任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程, 开展专题讲座,共同承担科研项目) |
授课1门得1分、官方报道的公开讲座一次得1分,外方牵头在校建设的项目1项得1分(如有)、新聘企业兼职教师1人得1分 |
|
|
|
教师下企业锻 炼 ( 5 ) |
专任教师在合作企业实践情况,实践教师数以 人事处认定为准 |
安排3人及以上得5分,1人得1分 |
|
|
|
校内实训基地 (5) |
企业投入资金共建校内实训基地 |
校企共建校内实训基地企业投入资金与设备总值,每投入10万元得1分,最高得满分 |
|
|
|
校外实习实训 基地(5) |
校外实训基地获批情况 |
二级学院获批省级及以上实训基地的得满分,其他级别的得2分(以发文为准) |
|
|
|
人才培养模式 改革(10) |
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订单培养、工学交 替等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数量 |
占比超过50%得10分,占比30%—50%得7分,占比低于30%得5分。其他不得分 |
|
|
|
三、合作 成效 (25分) |
科研与社会 专业服务机构 (2分) |
面向行企,服务产业成立的工程技术研发中 心、工作室,创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在专业合作组织框架下,成立工程技术研发中 心(或工作室)等且开展技术服务或员工培训的(2分)。成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工作室)但尚未开展服务项目(1分),没有不得分 |
|
|
|
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5分) |
为企业合作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提供科技研发 和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情况 |
年度收入5万以上(5分);5万以下按“收 入/5×5”计算 |
|
|
|
对外年培训员 工数(4分) |
为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培训员工数 |
年度培训50人数以上(4分);50人天以下,按 “每学年培训人天数/50×4”计算 |
|
|
|
企业奖(助)学 金(4分) |
奖助学金额度 |
当年企业设立的奖助学金在2万元以上的得满分,1万—2万元的得4分,1万元以下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
|
|
|
企业捐赠 (10分) |
捐赠金额 |
捐赠折算现金后(设备的按折旧后计算),每5万元得1分,10分封顶,按比例计算,单独软件捐赠的按每20万元计1分。 |
|
|
|
四、合作 推广 (15分) |
宣传报道 (15分) |
考核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新闻报道,稿件上网 情况 |
及时进行新闻报道,12篇以上学院、二级学院网站以上等级媒体报到的满分,低于的每篇1分 |
|
|
|
五、附加 分(不设上限 |
其他未在以上考核内容中体现的,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省级及以上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项目获批,相关获奖,共同体、联合体、产业学 院建设等,由二级学院以自行加分的形式进行申报,并提供佐证材料,由考核工作组讨论后确认,确认结果供后续参照使用;附加分中同类型 的附加分上限为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