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晰各部门工作职责和
人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随着学校内涵建设的不断深化,各部门的职能职责也发生了相应变化,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及内设机构职责划分,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决定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修订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写范围 (不含二级学院,其职责另行布置)
1.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其下属各科室的工作职责;
2.各党务、行政部门、教辅部门的处长、副处长、科长、副科长、班组长、干事等人员岗位职责。
二、编写要求
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结合近些年来的工作实际,按照机构职能明确、职责权利一致、岗位职责明晰、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认真修订完善工作职责、编制岗位职责。
1.要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全方位梳理排查,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出详细完善的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2.新设立的机构和岗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岗位职责调整和工作运行情况, 确定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3.在工作职责、岗位职责修订过程中,发现有与其他部门有划分不清或管理不顺的情况,请在附表1“备注” 栏中说明。
三、注意事项
1.各部门要从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出发,高度重视本次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的修订和制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本次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部门及内设机构工作职责、人员岗位职责经本部门会议研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于2020年3月20日前交学院人事处9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85477447@qq.com.
联系人:王雯, 联系电话:63645187
特此通知。
附件:1.
学院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样表).doc
2.
学院职能部门岗位职责(样表).doc
人事处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