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因心理问题休学学生的愈后复学流程,结合学校实际通知如下。
一、复学要求
学生因心理原因休学,休学期满后,须以下材料由监护人陪同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1.心理问题学生休学期满,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复学申请书;
2.近一个月学生个人状况描述(学生、家长签字)(附件1);
3.休学期间的治疗情况材料(随诊医嘱、开药服药情况、复诊情况等)
4.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医院开具的近一个月的诊断证明
5.除以上必须提交的材料外,学生本人和直系亲属还可以提供其它认为必要的材料。
二、复学流程
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须提交复学申请和相关材料提交至学工系统,按流程办理复学手续(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复学手续办理需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陪同;
2.学生复学之后,二级学院需定期督促学生预约复诊或心理咨询,关心学生复学后的心理状况,定期联系家长告知学生在校情况。
3.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长期请假的可参考执行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