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团体注册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我校学生团体管理,加强对学生团体的认证、审查工作,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学生展示舞台,促进各级学生团体健康、蓬勃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团体注册
各学生团体须在每年换届时完成登记注册手续。
二、注册范围和资格
(一)学生社团必须进行登记注册;
(二)注册资格:
1.社团人数不低于20人(以二课系统上人数为准);
2.社团有完善的团体内部组织机构;
3.不得设置主席团、秘书长一类的机构和职务,只能设置社(会)长、副社(会)长、部(副部)长;
4.有新修订好的社团章程;
5.符合社团管理规定里的其他内容。
三、注册程序
(一)申请注册的社团填写电子表格,并将电子表提交至社团管理中心,同时提交社团上一学年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新修订的社团章程(均为电子材料,使用word编写);
(二)社团管理中心收集整理好材料后完成对材料的初审,初审不通过的,反馈给社团及时修改。社管中心将通过初审的材料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公布通过注册的团体名单,认定为在册团体。
四、其他
逾期未注册或注册未通过,经整改依然不合格的团体,不允许招收新社员,同时停止该团体一切活动。按《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团体管理办法》进行相关处理。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