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5年上半年师生发展对象人选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学院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现就确定2025年上半年学生、教职工发展对象人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联系人、培养人工作责任,提高培养质量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思想教育,引导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注重增进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感情,指导帮助他们成长进步,引导他们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入党,抓实教育培养全过程。
二、明确党支部书记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
严格对照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和要求,主持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在群团组织推优或党员推荐的基础上,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为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将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和材料报党总支审议。
三、明确党总支书记工作责任,严格材料审核
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要动态掌握学生、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相关情况,做好审议、把关和备案。
审议下辖党支部上报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培养教育情况等, 报上级党委备案、预审。
四、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整理发展对象人选已经形成的组织档案材料,主要包括:1.入党申请书2.谈话记录表;3.《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或党员推荐信);4.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5.《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6.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7.《优秀学生团员入党推荐表》8.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9.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10.积极分子4份思想汇报。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对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要求逐项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对,记录在《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上,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三)报送时间要求。请相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5月30日之前将《关于拟将XXX等XX名同学列为发展对象的请示》和《XX党总支发展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报送至党委组织部,相关材料电子版同步报送至邮箱64123****@qq.com。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