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9    作者:         点击:

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我院在职教师或在校学生(师生须为项目组成员),且论文第一完成单位中文署名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英文署名为“Anhui Technical College of Industry and Economy”。

二、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具有正式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在经费预算内报销相应的版面费。如论文是已获批的纵向项目资助,则应按规定的格式在论文相应位置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三、论文版面费付款规定:必须直接转账至相应的杂志社(或出版社)单位账户;转账给个人或其他代理公司的一律不予报销。收款方必须为发票开具单位。

四、论文版面费发票规范:抬头名称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不得使用二级学院名称、处(室)、中心名称及个人姓名。中文期刊版面费发票必须由发表论文的杂志社或期刊主办单位开具,收款单位与发票上的销售方名称必须都为该杂志社名称或期刊主办单位名称。

五、论文版面费报销要求:报销时须提供版面费发票、支付凭证截图(公务卡支付)、稿件正式录用通知书(带公章)或已出版论文复印件(扫描件)。

本通知自2025年2月19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科技合作处

2025年2月19日

友情链接: 省教育厅科研平台 教育部人文社科平台 省哲学社科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合作处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2018  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66号 联系电话: 055163634780

邮编:23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