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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6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4    作者: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聚焦落实2026年民生实事计划安排接人社厅通知安排,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申领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6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残疾或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2026届安徽省内高校毕业生。之前已申请过此项补贴的学生不得再申领求职补贴。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510月10日至11月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校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202510月10日至11月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2.人工校验审核(202510月10日至11月25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加盖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属于特困人员身份(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先由辅导员初审后再集中统一提交至行政楼212办公室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多渠道公示(202512月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将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集中发放拨付资金(202512月20日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512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切身利益,是积极落实稳就业政策、开展就业帮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措施。二级学院要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规范审批。要严格按照规定,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审核校验,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电子汇总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保持一致。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尽可能让申请人员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校验效率。

)严明纪律。每位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生就业处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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