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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捐赠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07-19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捐赠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职院后〔2016146

院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学院物资设备受赠行为,现将《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捐赠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6921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捐赠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院的受赠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物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管理范围: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向学院及下属各单位捐赠的物资设备都适用本管理办法,个人因职务行为接受捐赠的物资设备也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条 受赠物资设备产权:上述范围的捐赠物资设备的产权属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未经学院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变更捐赠物资设备的产权归属。


第三条 受赠物资设备管理


1.对于拟接受的捐赠,须由接受捐赠的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填写《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接受捐赠审批表》和《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捐赠协议书》,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接受捐赠。确因非主观因素未能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的,受赠单位或个人也应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接受国内外捐赠进口物资设备的,有关手续由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在办理接受捐赠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捐赠方和被捐赠方协商解决。


3.物资设备到校后,接受捐赠的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应及时到学院资产管理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学院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小组按捐赠清单对说明书、装箱单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校验,逐件清点。在型号、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验收入库并及时入学院固定资产帐,在经费来源一览注明“捐赠”字样,纳入学院正常的物资设备管理范围。


4.物资设备到校前,受赠单位应制定配套措施,落实放置房屋、管理人员、配套水电供应等必要条件。


第四条 捐赠活动中如有违反国家规定,学院将依据有关法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验收、入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用房、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