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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5    浏览次数: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市、县(区)财政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规范集中采购范围,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2023年10月24日印发的《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皖财购〔2023〕1127号)同时废止。

各采购人要按照《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实施计划,严格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各级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配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依法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

附件:皖财购〔2025〕965号.pdf

安徽省财政厅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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