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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地块勘察设计及校园整体提升规划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转)

发布日期:2025-07-23    浏览次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置换地块勘察设计及校园整体提升规划设计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5DFABZ01440/GN2025-01-329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25日

开标日期:2025年7月21日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置换地块勘察设计及校园整体提升规划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淝河镇牯牛降路139号中寰科技中心A座601室、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33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陆拾贰万伍仟元整(2625000.00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66号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方式:0551-63635414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紫云路888号

项目负责人: 祁晨、李阳、张智博

联系电话: 15156036588、15255969606、17333125682

公示期:自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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