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通知文件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新闻审核发布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5-06-13

职院20253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新闻审核发布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

新闻审核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和规范学新闻宣传工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新闻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展示学院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为学院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条 本办法所校园网新闻是指学院院内各单位网站上发布的各类新闻报道和具有新闻性质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 党委宣传部是校园网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主页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强化校园网新闻宣传工作主体责任意识,各单位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下简称“第一责任人”)审核本单位所发布的新闻内容,统筹管理本单位新闻发布各项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在校园网发布新闻,必须坚持党管宣传、正面导向的原则,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持正确的宣传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准确、真实、客观;坚持安全保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坚持贴近师生的原则,不断创新内容、创新形式,贴近学院实际、贴近校园生活、贴近师生员工。    

 

第二章  栏目管理与内容

第六条  校园网主页版面设计、栏目设定及管理运维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站管理平台建设与维护、网络安全防护等由信息发展处负责。

第七条  校园网主页设学院要闻、通知公告、时政要闻、校园快讯、技能成才、群团工作、专题专栏等。

第八条  栏目内容

(一)学院要闻:主要刊发学院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的新闻;在人才培养、教学成果、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的新闻。优先刊发师生获得的、彰显学院核心竞争力的各类表彰奖励,重大教科研成果,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活动、会议,师生典型优秀事迹,重要媒体刊登的学院重大新闻报道,以及学院主要领导出席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的新闻报道。

(二)通知公告:主要发布面向校内外的各类通知。

(三)时政要闻:主要刊发重要政治理论学习文章和国家政治生活重要活动、会议、政策文件等。

(四)校园快讯:主要刊发各单位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的重要活动,较有创新性的工作举措及成果,有较大影响力或有创新性的师生活动。

(五)技能成才:主要刊发学院师生在全国全省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表彰奖励的新闻;在技能竞赛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的相关通讯、事迹报道等。

(六)群团工作:院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的重要活动,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及获得的表彰奖励等。

(七)专题专栏:展示学院各项重要专题工作内容。

第九条 不宜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如下:

(一)各单位开展的常规性、事务性工作或活动的报道;

(二)在内容和形式上与校园网近期已报道的新闻相类似的新闻,或单位系列活动第二次分条进行报道的新闻;

(三)学院多个部门或个人获得同一活动表彰,在牵头部门统一报道后,各部门或个人受表彰的新闻不再单独报道(深度挖掘获奖背后故事的新闻除外);

(四)单纯宣传个人学术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工作获得重大突破和进展的除外);

(五)涉及国家秘密和国防科技工作内部保密事项的新闻;

(六)报道时间严重滞后的新闻;

(七)任何带有商业或广告推广性质的报道;

(八)其他不适宜在校园网发布的新闻。

 

第三章 供稿标准

第十条 供稿主体

(一)全院性重大活动和重大事项,如党代会、教代会、职代会、开学典礼与毕业典礼、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来访等新闻稿件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包括撰写新闻和摄影),相关单位配合。

(二)各单位组织承办的学院活动,按照“谁主办谁组稿、谁组稿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负责撰稿、新闻图片采集工作。

(三)其他活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宣传报道。

第十一条 供稿规范

(一)新闻稿件要规范、准确、真实,选题新颖,具有新闻价值,把握好时效度,切忌含混、模糊、夸张、空洞说教,尽量避免对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

(二)新闻标题、正文、署名及图片。

1.标题:

1)标题应简明扼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4个字,准确地表达消息主题内容。

2)标题中的单位(部门)名称一般使用规范化全程;如标题字数太多且不可缩减,可使用规范化简称。

3)省市级以上领导、校外专家教授、学院主要领导姓名可出现在校园网各类新闻标题中;校内专家教授、科研学者姓名可出现在参加省市级以上会议或活动、以及获省市级以上奖项的新闻标题中。除此以外,其他任何人姓名原则上不得出现在新闻标题中。

2.正文规范:

1)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和结果等新闻要素完整。

2)新闻稿件要求语言精炼、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层次清楚、逻辑清晰、可读性强。

3)除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外,院内报道学院各级领导讲话,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词汇,主要使用“指出、强调、表示、说”等中性词汇。

4)院内新闻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可根据工作活动主题内容确定1至2个;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采用“规范职务名称+姓名”方式,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

5)涉及全院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院级领导为止。院领导职务称呼及排序以院党委组织部意见为准。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单位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其他情况,各单位领导一般只提“××(单位)负责人”即可,特殊情况除外。

6)各单位向校园网主页报送稿件时使用“××学院(部门)”代替“我院(我处)”。各单位名称第一次出现时使用规范化全程,其后使用简称。

7)新闻稿件尽量言简意赅,消息类作品一般不超过800字;评论类作品不超过2000字;通讯、新闻特写等不超过3000字。

3.署名要求。校园网新闻实行实名投稿,实名发稿。每条新闻发布时需完整标注编辑和审核人信息。具体格式为:(编辑: 审核:审核人1 审核人2)。

4.新闻图片

1)新闻图片须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进程,应清晰、生动、有现场感,确保主要人物形象好,新闻要素齐全、色彩纯正、曝光适度,特殊图片下应有简要文字说明。

2)新闻图片文件统一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原则上不小于2M,不超过5M。除奖牌、奖状等,人物场景等皆为横版照片,一般不使用竖版照片。

3)涉及各单位日常教学、管理等常规性工作报道配图1-2张;涉及全院性教学改革、技能大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学术会议、毕业典礼等重要事项报道配图不超过4张;对学院发展改革具有深远影响、涉及面广、引起社会关注的重大工作报道原则上不超过6张。

4)省市级以上领导、校外专家教授、学院主要领导可以单人独照形式出现在院内新闻配图中,其他院级领导在主持校内外重大活动中可以单人独照形式出现在院内新闻配图中;院内专家教授、科研学者、学生可以单人独照形式出现在获省市级以上奖项、主持重大学术活动的新闻配图中。除此以外,其他任何人不以单人独照形式出现在校内新闻配图中。

第四章  新闻审核与发布

第十二条 校园网主页新闻审核发布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一级审核(供稿单位编辑)→二级审核(供稿单位第一责任人)→三级审核(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发稿。院内各单位网络媒体平台发稿可参照制定相应的“三审三校”流程。

第十三条 审核职责要求

一级审核由供稿单位编辑负责,确保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把握稿件内容是否涉密、能否公开,逻辑结构是否合理,文字表达是否通畅,是否存在涉政治类表述错误,核实无误后提交给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

二级审核由供稿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主要把握稿件内容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学院宣传报道宗旨,对稿件的类别进行甄别,拟采用的稿件推送至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审核;需要进行修改或退回处理的稿件,审核人编辑撰写修改或退回意见,通过站群系统及时退回并督促修改。

三级审核由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负责,主要把握稿件的政治导向、思想导向和舆论导向,对存在疑义的稿件,报送分管院领导审定,审核通过后及时发布。

涉及学院重要活动的新闻稿须经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发布。

第十四条 党委宣传部综合研判是否采用来稿,并有权对稿件进行修改、删减或增补等编辑工作。对校园网上显示的新闻和链接,党委宣传部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是否在主页上显示以及显示的栏目归属。

第十五条 按照“新闻信息来源所在单位负责制”的规定,各单位负责人应严格审核把关本单位宣传报道的内容,确保准确性、可靠性和保密性。新闻报道如出现报道失实、涉政治类表述错误、违反相关业务领域保密规定等问题,由新闻信息来源单位负责。

 

第五章  学院各单位网站新闻宣传管理

第十六条 各单位网站新闻发布参照校园网新闻发布内容和审核发布要求,建立相应的新闻发布管理制度,严格内容审核和发布流程,确保网络内容安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新闻审核发布管理办法》(职院宣传〔2019〕4号)同时废止。